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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所109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獎勵金-勞僱型兼任助理徵人公告

工作項目

工作

名額

工作場所及內容說明

劉秋婉老師教學暨行政助理

1

工作場合:老師辦公室(一週兩天)

工作準則:在老師預期的時間內完成交辦之工作、不遲到早退、不與他人談論或分享工作之內容(因涉及老師未發表之研究成果)。

工作內容及要求:協助老師處理報帳、研究資料蒐集與歸納、以及掃描教學課程需要的閱讀文獻。會優先考慮有報帳經驗的同學。在研究專長方面,需要具備搜集與彙整中國政策與財經新聞之能力。擅長使用Office 軟體,特別是Excel,以及文獻彙整軟體EndNote與Zotero。

其他:

大學念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或財金系等相關科系

英文能力:通過全民英文檢定中高級(通過初試-閱讀跟聽力測驗即可)或多益800分或雅思6分

電腦及設備維護助理

1

工作場合:R223電腦室值班、國發所教室、辦公室及研究室

工作內容及要求:

1.教室、所辦公室及教師研究室電腦故障初步問題檢測及排除

2.各教室視聽設備管理及維護

3.網路設備及系統管理

4.其他交辦協助辦理事項

李怡穎編審行政助理

1

工作場合:所辦公室

工作內容及要求:

1.各項會議資料準備及整理

2.財產清點管理報廢

3.協助報帳事宜

4.資料整理

5.其他:需配合週三所上開會時間值班

 

一、申請期程:

1.自即日起至109/07/21(星期二)中午12時截止,將申請表e-mail:南ndintu@ntu.edu.tw,逾時不予受理。(註:不受理紙本申請;申請表請至所網頁下載)

2. 109年07月24日(五)公告遴選結果。

3.獲選者於公告日起攜帶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至所辦公室辦理簽約手續。

 

二、申請限制:

1.109學年度第1學期需註冊在學之研究生。(109學年度入學新生可申請)。

2.研究生在學期間,如有前學年(期)教學、服務或研究,學習及執行成果不佳或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處分確定之次月起未滿一年)者,不得申請本獎勵金。研究生受領獎勵金期間有前項之情形者,應停止受領獎勵金,並應繳回溢領款項。

 

三、勞僱型兼任助理獎勵金相關事項說明:

(一)工作內容:需參與本所教學或服務,擔任教學助理、行政助理或兼任之,包含公告之各項工作內容說明。

(二)工作時數及薪資:

1.每月工作總時數50小時,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不含用餐時間),每月工作日數累計不得超過23天。助理出勤記錄表需於工作執行完畢之次月10日前送給所屬管理教師簽章並繳交至所辦公室備查。

2.薪資:碩士生每人每月為10,000元、博士生每人每月12,000元。

(三)聘約期間:109.08.01至110.01.31。(聘僱完成之次日始得支薪,不足月薪資依比例計算)

(四)受僱之研究生需負擔個人勞保費、健保費(轉入本校者需負擔個人健保費,未轉入者需負擔2%二代健保費)。學校負擔「雇主負擔勞保費」、「雇主負擔健保費」及提撥「雇主負擔勞退金」等費用。並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動相關法規進行勞工管理及差勤管理等事項。

(六) 檢附「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獎勵金實施細則」供參。

 

四、工作準則:

(一)、應注意下列事項:

1.於排定工作時段者,請務必準時到達。

2.工作或值班時請嚴守公務機密,並以公務為優先,不得使用電話從事聊天行為。

3.公務用電腦不可任意安裝非公務所需之程式,避免公用電腦遭受破壞,個人之機密性資料及文件不得儲存於公用電腦。

4.工作時請注意禮儀。

5.請勿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作息。

6.保持清潔,物品應歸定位。

() 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1.非值班時間且非公務之需要,不得使用公用電腦及電話。

2.值班時間未指派工作之空檔可以看書。

3.有好友或同學前來,如非公務需要,勿逗留聊天。

() 一般規定:

1.如於排定工作時段無法前來工作者,需辦理請假。

2.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視實際情況取銷其工作: (1) 請假達三次以上。(2) 遲到二十分鐘以上達三次。(3) 工作態度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