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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獎勵金-勞僱型兼任助理徵人公告(申請至9/8中午12時截止)

 

工作項目

名額

工作場所及內容說明

電腦維修及設備維護助理

2

一、工作場所:R223電腦室值班、國發所教室、辦公室及研究室。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教室、所辦公室及教師研究室電腦中毒初步檢測及重灌。

2.教室、所辦公室及教師研究室電腦故障初步問題檢測及排除。

3.各教室視聽設備管理及維護。

4.網路設備及系統管理。

所辦行政人員助理(李怡穎編審)

1

一、工作場合:所辦公室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各項會議資料準備及整理、

財產清點管理報廢、協助報帳事宜、資料整理

三、其他:需配合週三所上開會時間值

 

一、申請期程:

1.自即日起至110/09/08(星期三)中午12時截止,將申請表e-mailhhchou@ntu.edu.tw,逾時不予受理。(註:不受理紙本申請;申請表請至所網頁下載)

2.徵選結果將於9/17公告於所網頁,申請者請自行查詢,不另通知。

二、申請限制:

1.110學年度第1學期需註冊在學之研究生。

2.研究生在學期間,如有前學年()教學、服務或研究,學習及執行成果不佳或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處分確定之次月起未滿一年)者,不得申請本獎勵金。研究生受領獎勵金期間有前項之情形者,應停止受領獎勵金,並應繳回溢領款項。

三、勞僱型兼任助理獎勵金相關事項說明:

()工作內容:需參與本所教學或服務,擔任教學助理、行政助理或兼任之,包含公告之各項工作內容說明。

()工作時數及薪資:

1.每月工作總時數50小時,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不含用餐時間),每月工作日數累計不得超過23天。

助理出勤記錄表需於工作執行完畢之次月10日前送給所屬管理教師簽章並繳交至所辦公室備查。

       2.薪資:碩士生每人每月為10,000元、博士生每人每月12,000元。

()聘約期間:聘僱契約辦妥之次日起至110/01//31截止

()受僱之研究生需負擔個人勞保費、健保費(轉入本校者需負擔個人健保費,未轉入者需負擔2%二代健保費)。學校負擔「雇主負擔勞保費」、「雇主負擔健保費」及提撥「雇主負擔勞退金」等費用。並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動相關法規進行勞工管理及差勤管理等事項。

    () 檢附「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獎勵金實施細則」供參。

四、工作準則:

()、應注意下列事項:

1.於排定工作時段者,請務必準時到達。

2.工作或值班時請嚴守公務機密,並以公務為優先,不得使用電話從事聊天行為。

3.公務用電腦不可任意安裝非公務所需之程式,避免公用電腦遭受破壞,個人之機密性資料及文件不得儲存於公用電腦。

4.工作時請注意禮儀。

5.請勿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作息。

6.保持清潔,物品應歸定位。

 () 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1.非值班時間且非公務之需要,不得使用公用電腦及電話。

    2.值班時間未指派工作之空檔可以看書。

    3.有好友或同學前來,如非公務需要,勿逗留聊天。

() 一般規定:

   1.如於排定工作時段無法前來工作者,需辦理請假。

   2.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視實際情況取銷其工作:

      (1) 請假達三次以上。

      (2) 遲到二十分鐘以上達三次。

      (3) 工作態度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