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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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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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場所及內容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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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維修及設備維護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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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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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場所:R223電腦室值班、國發所教室、辦公室及研究室。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教室、所辦公室及教師研究室電腦中毒初步檢測及重灌。
2.教室、所辦公室及教師研究室電腦故障初步問題檢測及排除。
3.各教室視聽設備管理及維護。
4.網路設備及系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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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辦行政人員助理(李怡穎編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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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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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場合:所辦公室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各項會議資料準備及整理、
財產清點管理報廢、協助報帳事宜、資料整理
三、其他:需配合週三所上開會時間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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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期程:
1.自即日起至110/09/08(星期三)中午12時截止,將申請表e-mail:hhchou@ntu.edu.tw,逾時不予受理。(註:不受理紙本申請;申請表請至所網頁下載)
2.徵選結果將於9/17公告於所網頁,申請者請自行查詢,不另通知。
二、申請限制:
1.110學年度第1學期需註冊在學之研究生。
2.研究生在學期間,如有前學年(期)教學、服務或研究,學習及執行成果不佳或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處分確定之次月起未滿一年)者,不得申請本獎勵金。研究生受領獎勵金期間有前項之情形者,應停止受領獎勵金,並應繳回溢領款項。
三、勞僱型兼任助理獎勵金相關事項說明:
(一)工作內容:需參與本所教學或服務,擔任教學助理、行政助理或兼任之,包含公告之各項工作內容說明。
(二)工作時數及薪資:
1.每月工作總時數50小時,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不含用餐時間),每月工作日數累計不得超過23天。
助理出勤記錄表需於工作執行完畢之次月10日前送給所屬管理教師簽章並繳交至所辦公室備查。
2.薪資:碩士生每人每月為10,000元、博士生每人每月12,000元。
(三)聘約期間:聘僱契約辦妥之次日起至110/01//31截止。
(四)受僱之研究生需負擔個人勞保費、健保費(轉入本校者需負擔個人健保費,未轉入者需負擔2%二代健保費)。學校負擔「雇主負擔勞保費」、「雇主負擔健保費」及提撥「雇主負擔勞退金」等費用。並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動相關法規進行勞工管理及差勤管理等事項。
(六) 檢附「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獎勵金實施細則」供參。
四、工作準則:
(一)、應注意下列事項:
1.於排定工作時段者,請務必準時到達。
2.工作或值班時請嚴守公務機密,並以公務為優先,不得使用電話從事聊天行為。
3.公務用電腦不可任意安裝非公務所需之程式,避免公用電腦遭受破壞,個人之機密性資料及文件不得儲存於公用電腦。
4.工作時請注意禮儀。
5.請勿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作息。
6.保持清潔,物品應歸定位。
(二) 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1.非值班時間且非公務之需要,不得使用公用電腦及電話。
2.值班時間未指派工作之空檔可以看書。
3.有好友或同學前來,如非公務需要,勿逗留聊天。
(三) 一般規定:
1.如於排定工作時段無法前來工作者,需辦理請假。
2.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視實際情況取銷其工作:
(1) 請假達三次以上。
(2) 遲到二十分鐘以上達三次。
(3) 工作態度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