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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離校手續?附上流程簡圖

 

流程如下,詳見附件流程簡圖:


1.    論文口試結束,修訂論文,並依本所網頁「台灣大學碩博士論文格式規範」編排。 (格式規範:本所網頁→修業規定→碩博班論文格式規範;內文規範:本所網頁→口試專區→口試表格)


2.    列印一份修訂完成之論文(不必裝訂)、口試委員審定書正本,和國立臺灣大學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等三項送至所辦。


3.    所辦檢查論文題目英文翻譯及論文格式編排無誤後,將送交所長於口試委員審定書上核章,並電話通知同學領回裝訂(約需三至五個工作天)。


4.    依本所網頁「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注意事項」繳交:

(1)圖書館:需上傳論文電子檔及繳交紙本論文。上傳論文電子檔至「臺灣大學電子學位論文服務(ETDS)系統」(http://www.lib.ntu.edu.tw/node/103),學校大約一至二個工作天審核,審核通過後將會e-mail授權書至同學信箱。紙本論文方面,則是繳交3本平裝或精裝紙本論文。

(2)國發所辦:繳交1本平裝或精裝紙本論文、已簽核完畢之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畢業離校手續表(下載:本所網頁→常用表格),以及研究室或置物櫃鑰匙(一般生/在職生)。


5.    審核通過後,參考研教組公布之學位證書取得作業和離校手續之相關規定(https://www.aca.ntu.edu.tw/w/aca/GAADService_21071212125574207)。全部「離校流程一覽表」之應辦事項(請以計中之帳號及密碼登入「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系統」後,參見「離校流程一覽表」之各欄位說明)皆已完成者,始得至教務單位領取學位證書。


6.    辦理離校手續截止日期每學期不同,請上台大行事曆查詢。


附加檔案一為離校手續辦理流程簡圖。

附加檔案二為畢業生資料表(可至所辦公室辦理離校手續時填寫,也可下載填寫完畢交回所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