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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所碩士在職專班校內相關研究所課程採計學分上限調整為6學分

本所碩士在職專班「選課特別規定」第2點業經通過調整,114學年度起在學學生均適用。

調整內容如下:

選課特別規定第2點: 本所專班生得修習本校相關研究所開授之博士班、碩士班課程,至多6學分得計入畢業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