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核配博士生獎學金」、「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事宜(收件至7/16日止)
一、申請資格
1.國科會核配博士生獎學金:博士班學生(國際學位新生請洽國際處)
※「114年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核配類」獎勵對象不限博士班新生
2.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114年9月為博士班一至三年級本國籍且非在職學生(113學年度領取者,已另行通知提出續領申請資料,若通過續領審查,將保留名額)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上述兩項獎學金:
-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
- 以香港、澳門、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者
- 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尚未完成註冊者
-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 未依規定繳交每年定期評量資料者
詳細規定請參見「本校博士生獎學金設置辦法」
二、應繳交資料:
- 1.申請資料繳件明細表(本表,請本人親自簽章)
- 2.申請資料表(請本人親自簽章)
- 3.履歷表(限以A4直式兩頁、中文撰寫,無標準格式)含相關證明文件
- 4.研究計畫(12號新細明體、單行間距、至少五頁A4)
- 5.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新生) / 博士班歷年成績單(舊生)
- 6.碩士論文電子檔(新生)
請注意:
- 以上資料(包含本表)分別繳交成六份pdf檔。
- 檔名請編輯為:「1.申請資料繳件明細表_系所姓名」、「2. 國立臺灣大學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料表_系所姓名」…以此類推。
- 需要親自簽章部分請使用電子簽章或親簽後掃描成電子檔方式完成,
- 資料僅收電子檔,若已印出請自行掃描成電子檔後繳交。
- 申請資料請寄至承辦人hhchou@ntu.edu.tw
備註:上述兩項獎學金可同時申請,若有獲獎僅能擇一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