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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學期研究生獎勵金-勞僱型兼任助理徵人公告:專班教務行政室助理(限本所學生申請)


一、工作項目:

項目

名額

內容說明

專班教務行政室助理

1

工作內容:

  1. 校對會議逐字稿。
  2. 蒐集研討會及各類學術活動資訊。
  3. 協助專班相關教務行政事項(含文件彙整與資料處理)。 

工作要求:

  1. 具備基本資料處理能力,熟悉 Microsoft Word 與 Excel。
  2. 做事主動細心、具良好溝通與協作能力,並能妥善安排工作進度,獨立完成交辦事項。





 

二、申請期程:

1.自即日起至114/12/15(星期一)中午12時截止,將申請表 e-mail 至 icchiang@ntu.edu.tw,逾時不予受理。e-mail 主旨:114-1學期獎勵金助理申請+姓名。

2.聘期:115年1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工作表現優良者將優先考量續聘。


三、申請限制:

1.114學年度需註冊在學之研究生。

2.研究生在學期間,如有前學年(期)教學、服務或研究,學習及執行成果不佳或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處分確定之次月起未滿一年)者,不得申請本獎勵金。研究生受領獎勵金期間有前項之情形者,應停止受領獎勵金,並應繳回溢領款項。


四、勞僱型兼任助理獎勵金相關事項說明:

(一)工作內容:需參與本所教學或服務,擔任教學助理、行政助理或兼任之,包含公告之各項工作內容說明。

(二)工作時數及薪資:

1.每月工作總時數32小時,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不含用餐時間),每週工作時數不超過11小時,每月工作日數累計不得超過23天。

助理出勤記錄表需於工作執行完畢之次月10日前送給所屬管理教師簽章並繳交至所辦公室備查。

       2.薪資:碩士生每人每月為6,500元、博士生每人每月7,500元。

(三)受僱之研究生需負擔個人勞保費。

(四) 檢附「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獎勵金實施細則」供參。


五、工作準則:

()、應注意下列事項:

1.於排定工作時段者,請務必準時到達。

2.工作或值班時請嚴守公務機密,並以公務為優先,不得使用電話從事聊天行為。

3.公務用電腦不可任意安裝非公務所需之程式,避免公用電腦遭受破壞,個人之機密性資料及文件不得儲存於公用電腦。

4.工作時請注意禮儀。

5.請勿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作息。

6.保持清潔,物品應歸定位。

(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1.非值班時間且非公務之需要,不得使用公用電腦及電話。

2.值班時間未指派工作之空檔可以看書。

3.有好友或同學前來,如非公務需要,勿逗留聊天。

(一般規定:

1.如於排定工作時段無法前來工作者,需辦理請假。

2.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視實際情況取銷其工作:

(1) 請假達三次以上。

(2) 遲到十五分鐘以上達三次。

(3) 工作態度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