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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臺灣大學學術倫理課程相關事項說明

依本校107年1月5日教務會議修訂之「國立臺灣大學學術倫理課程修課實施要點」,自107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博士班學生,經系、所、學位學程確認修習通過或核准免修六小時學術倫理課程者,始得申請學位考試。以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習完成為原則。


學生可於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ethics.nctu.edu.tw/)修習「學術倫理」課程。
登入時身分請選「必修學生」,帳號為學號,密碼預設學號末5
登入後至[課程專區→我的課表]將課程俢畢並進行總測驗,
每日限5次未通過機會,若通過測驗則於隔日中午至[學習歷程]下載修課證明。

 

附件為系統操作手冊和國立臺灣大學學術倫理課程修課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