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相同之課程名稱,僅於課名後面加上 (一)、(二)、(三)、(四)等序號,只能採計其中一門為畢業學分,特此公告週知。
公 告
相同之課程名稱,僅於課名後面加上 (一)、(二)、(三)、(四)等序號,只能採計其中一門為畢業學分,特此公告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