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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在職專班必修課程異動

一、專題研究(一)、專題研究(二)自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開,前列停開課程不設替代科目,補足應修最低畢業學分數即可。

 

二、選課特別規定

(一) 本專班研究生每學期修課至多不超過八學分。惟當學期選修跨領域論壇專題討論者,可修課至多九學分。

(二) 本專班研究生得修習本所專班課程以外之其他課程計入畢業學分,由下列三種方式擇一辦理。

1. 本校相關研究所開授之博、碩士班課程2學分。
2. 本所開授之博、碩士班一般生課程至多4學分。
3. 本校相關研究所開授之博、碩士班課程2學分和本所開授之博、碩士班一般生課程2學分,合計為4學分。

 

以上規定109學年度起在學學生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