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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報—調查學校教職員工生清明連假期間國內旅遊史

教育部通報  (調查學校教職員工生清明連假期間國內旅遊史)  109 年 4 月 6 日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6)日記者會說明,為降低防疫風險 及後續疫情調查所需,請各校依 109 年 4 月 5 日(學校於連假結束 師生返校之防疫注意事項)通報,將所蒐集教職員工生於連假期間旅遊軌跡,填寫於後附表單。本案處理過程將確依個人基本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維護個人基本資料不外洩。  

表單下載連結:/uploads/asset/data/5e8bf24c452ab978e7000055/1090406-%E6%97%85%E9%81%8A%E8%AA%BF%E6%9F%A5.xlsx

填寫說明:
一、連假期間無旅遊史者免填。

二、旅遊者身分請於欄位中填入代表字母:A-教職員工、B-學生

三、國家級警報11處旅遊風景區請於欄位中填入代表數字:(如出入多處景點,請於欄位中均列出)
1-雲林北港朝天宮、2-嘉義文化路、3-嘉義阿里山森林遊樂區、4-臺南虎頭埤、5-台南關子嶺、6-臺南烏山頭水庫、7-臺南湖境度假會館、8-花蓮東大門夜市、9-高雄興達港、10-高雄旗山老街、11-屏東縣南州鄉以南(含墾丁)。如出遊其他景點,請將景點填寫於「國家級警報11處旅遊風景區以外景點」之欄位

四、填寫完畢後請回傳至:icchiang@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