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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事行政學會110年度論文獎學金(申請至11/30截止)

一、申請論文:須以研究人事行政為範疇,分為畢業學位論文及一般學術論文。

二、申請對象:

1. 申請畢業學位論文,須為國內公私立大學公共行政相關系所畢業之博士、 碩士,並以本國籍研究生為限。

2. 申請一般學術論文,須為國內公私立大學公共行政相關系所及學程學生, 並以申請時仍在學為限。

三、申請方式:

1. 畢業生,須繳附申請書(格式如附件—)、指導教授及系所主任推薦書2 份、博士或碩士學位論文3份、博士或碩士證書影本1份。

2. 在學生,須繳附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二)、學術論文1份、學生證影本1份。

四、論文審核:依本學會論文獎學金發給辦法辦理。上開辦法於108年9月修正,明定獎學金申請違反學術倫理 之處理,論文獎學金申請人應保證其論文內容未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申請獎學金之論文,如經審核委員認定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本會得拒絕受理申請。必要時,得由研究委員會召集人邀集相關審核委員研議決定或會議決定之。

五、獎學金申請人須將相關資料於期限內寄送本會(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考試院內)審核。

六、申請期限:11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畢業學位論文申請人以前一學年度畢業者為限。

七、發給名額:

1.畢業學位論文:博士班畢業生1名、碩士班畢業生2名。

2.一般學術論文:在學生若干名為原則。

八、發給金額:博士班得獎人每名發給新台幣肆萬元;碩士班得獎人每名發給新台幣貳萬元、在學生得獎人每名發給新台幣五千元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