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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山學術文化基金會 「中山青年論文獎」申請公告(延長收件至6/30)

一、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山學術文化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各大學校院博、碩士生研究孫中山先生思想,特訂定本要點。

二、 申請人應備資格條件: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 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畢業之博、碩士,其學位論文內容與孫中山先生有關,範疇包含其思想、政策、行誼、史蹟等(相關內容佔全文比重並無規定一定要很多)。

三、獎助方式

(一) 獎助金額:博士獎項每人授予新臺幣六萬元整(含稅)及獎狀、碩士獎項每人授予新臺幣三萬元整(含稅)及獎狀。

(二) 獎助名額:每年以獎助博士三名、碩士八名為原則,實際名額依年度 申請人數及評選結果為準。

四、申請案應備條件及申請方式

(一) 申請之博、碩士論文以本會規定之申請期限截止日前三年內獲得博、碩士學位者為限。

(二) 同一論文不得重複提出申請。

(三) 論文若以外文書寫,申請時須檢附中文正體字摘要。

(四) 申請期限為每年二月一日起至五月三十一日止(延長至630) ,請於期限內寄達(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 申請人需檢具申請書紙本一份(附件一)、指導教授推薦函、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學位證明影本一份,以及學位論文紙本六份掛號郵寄本會,並將申請書電子檔及學位論文PDF 檔以電子郵件傳送本會信箱。

(六) 所有申請文件,本會恕不退還。

五、評選及頒獎

(一) 由本會遴聘孫學研究相關之學者專家審查。

(二) 每年於中山先生誕辰前夕公布得獎名單,並舉行頒獎典禮公開表揚,亦同時致贈優良指導教授證書。

、權利及義務

(一) 得獎者須保證其論文內容未有抄襲、改作、侵權等違

反學術倫理或著作權相關法規之情事。如有上述情事,得獎者需自行負起相關法律責任,並應立即返還已領取之金額及獎狀,亦不得再行申請。

(二) 得獎之論文若正式出版時,應註明以下字樣:「本著作獲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山學術文化基金會年度中山青年論文獎」,並贈與本會三份。

(三) 得獎者應檢送授權書(附件二),同意無償授與本會不限地域、時間、方式,公開陳列、展示、傳輸其論 文著作全部內容。

(四) 經本會核定得獎之論文著作,本會得與作者協議,於雙方同意之前提下,編輯或選錄論文之部分內容於期刊、雜誌及其他形式之媒體中公開發表。

(五) 得獎者有義務親自出席領獎,否則不予授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