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山學術文化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各大學校院博、碩士生研究孫中山先生思想,特訂定本要點。
二、 申請人應備資格條件: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 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畢業之博、碩士,其學位論文內容與孫中山先生有關,範疇包含其思想、政策、行誼、史蹟等(相關內容佔全文比重並無規定一定要很多)。
三、獎助方式
(一) 獎助金額:博士獎項每人授予新臺幣六萬元整(含稅)及獎狀、碩士獎項每人授予新臺幣三萬元整(含稅)及獎狀。
(二) 獎助名額:每年以獎助博士三名、碩士八名為原則,實際名額依年度 申請人數及評選結果為準。
四、申請案應備條件及申請方式
(一) 申請之博、碩士論文以本會規定之申請期限截止日前三年內獲得博、碩士學位者為限。
(二) 同一論文不得重複提出申請。
(三) 論文若以外文書寫,申請時須檢附中文正體字摘要。
(四) 申請期限為每年二月一日起至五月三十一日止(延長至6月30日) ,請於期限內寄達(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 申請人需檢具申請書紙本一份(附件一)、指導教授推薦函、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學位證明影本一份,以及學位論文紙本六份掛號郵寄本會,並將申請書電子檔及學位論文PDF 檔以電子郵件傳送本會信箱。
(六) 所有申請文件,本會恕不退還。
五、評選及頒獎
(一) 由本會遴聘孫學研究相關之學者專家審查。
(二) 每年於中山先生誕辰前夕公布得獎名單,並舉行頒獎典禮公開表揚,亦同時致贈優良指導教授證書。
六
、權利及義務
(一) 得獎者須保證其論文內容未有抄襲、改作、侵權等違
反學術倫理或著作權相關法規之情事。如有上述情事,得獎者需自行負起相關法律責任,並應立即返還已領取之金額及獎狀,亦不得再行申請。
(二) 得獎之論文若正式出版時,應註明以下字樣:「本著作獲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山學術文化基金會○年度中山青年論文獎」,並贈與本會三份。
(三) 得獎者應檢送授權書(附件二),同意無償授與本會不限地域、時間、方式,公開陳列、展示、傳輸其論 文著作全部內容。
(四) 經本會核定得獎之論文著作,本會得與作者協議,於雙方同意之前提下,編輯或選錄論文之部分內容於期刊、雜誌及其他形式之媒體中公開發表。
(五) 得獎者有義務親自出席領獎,否則不予授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