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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獎勵金-勞僱型兼任助理徵人公告(申請至8/11截止)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所112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獎勵金-勞僱型兼任助理徵人公告

 一、工作項目:

項目

名額

內容說明

所辦公室:櫃台行政助理

數名

工作場合:所辦公室助理櫃台

工作內容及要求:

  1. 電話接聽
  2. 公文收發à公文及信件、包裹收發等
  3. 補充清潔用品補充衛生紙及洗手乳
  4. 開關教室門窗及設備、回覆師生及民眾各類詢問。
  5. 國發所場地借用、教學儀器設備借用、影印與傳真
  6. 協助館內桌椅、設備移動等。

其他:

  1. 至院辦或行政大樓辦理公務核章流程、協助會議購置便當等
  2. 臨時交辦事項。
  3. 每月至少需排班32小時。(包含週五晚上和週六專班上課時間)

備註

1.所辦公室櫃台助理工作項目及內容繁雜,無法一一臚列,偶有突發狀況需要協助處理。

2.適合人選:情緖控管佳、具耐心及服務熱忱、及具備解決問題能力者。

※需通過試用始能正式簽約 (試用期間以200元/時計)

李怡穎編審行政助理

1

工作場合:所辦公室

工作內容及要求:

1.各項會議資料準備及整理

2.財產清點管理報廢

3.協助報帳事宜

4.資料整理

5.其他:需配合週三所上開會時間值班

電腦及設備維護助理

1

工作場合:R223電腦室值班、國發所教室、辦公室及研究室

工作內容及要求:

1.教室、所辦公室及教師研究室電腦故障初步問題檢測及排除

2.各教室視聽設備管理及維護

3.網路設備及系統管理

4.其他交辦協助辦理事項


一、申請期程:

1.自即日起至112/08/11(星期五)中午12時截止,將申請表e-mail: ndintu@ntu.edu.tw,逾時不予受理。(e-mail主旨:112-1學期獎勵金助理申請+姓名)

2.聘期:112年9月1日至113年1月31日止。


二、申請限制:

1.112學年度第1學期需註冊在學之研究生。

2.研究生在學期間,如有前學年(期)教學、服務或研究,學習及執行成果不佳或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處分確定之次月起未滿一年)者,不得申請本獎勵金。研究生受領獎勵金期間有前項之情形者,應停止受領獎勵金,並應繳回溢領款項。

三、勞僱型兼任助理獎勵金相關事項說明:

(一)工作內容:需參與本所教學或服務,擔任教學助理、行政助理或兼任之,包含公告之各項工作內容說明。


(二)工作時數及薪資:

1.每月工作總時數32小時,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不含用餐時間),每週工作時數不超過11小時,每月工作日數累計不得超過23天。

助理出勤記錄表需於工作執行完畢之次月10日前送給所屬管理教師簽章並繳交至所辦公室備查。

 2.薪資:碩士生每人每月為6,500元、博士生每人每月7,500元。

(三)受僱之研究生需負擔個人勞保費。

(四) 檢附「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獎勵金實施細則」供參。


四、工作準則:

()、應注意下列事項:

1.於排定工作時段者,請務必準時到達。

2.工作或值班時請嚴守公務機密,並以公務為優先,不得使用電話從事聊天行為。

3.公務用電腦不可任意安裝非公務所需之程式,避免公用電腦遭受破壞,個人之機密性資料及文件不得儲存於公用 電腦。

4.工作時請注意禮儀。

5.請勿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作息。

6.保持清潔,物品應歸定位。

(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1.非值班時間且非公務之需要,不得使用公用電腦及電話。

 2.值班時間未指派工作之空檔可以看書。

  3.有好友或同學前來,如非公務需要,勿逗留聊天。

(一般規定:

1.如於排定工作時段無法前來工作者,需辦理請假。

2.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視實際情況取銷其工作:

(1) 請假達三次以上。  (2) 遲到二十分鐘以上達三次。 (3) 工作態度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