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象: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含碩一新生)之本籍生(不含延畢、休、退學與研究所碩二以上學生)。
二、名額:暫定22 名,本校11 學院,每學院2 名。
三、金額:每名每學年暫定新臺幣3 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
凡持本校前一學年學業等第積分 GPA3.38 以上,無一科不及格,且無不良記錄者;如於本校就學期間曾獲獎者不得再申請。
五、繳交文件:
(一)校內用申請書1 份、切結書1 份。
(二)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與名次證明正本各1 份、獎懲紀錄證明正本1 份。
(三)全家人3 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1 份。
(四)政府低收或中低收清寒證明正本(如無者則一律檢附全家人前一年國稅局或稅捐處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或有國稅局浮水印之影本)1 份。
六、本獎學金申請時間及地點:
欲申請同學請將所需文件於112年10月13日(五)下午5點前繳交至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