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項目:
項目 | 名額 | 內容說明 |
社會科學研究方法教學助理(授課教師:林竣達老師) | 1名 | 工作要求:認真負責,已修過所上「社會科學研究方法」或「統計方法與應用」課程。 工作內容:協助教學相關工作。 |
一、申請期程:
1.自即日起至111/12/26(星期一)中午12時截止,將申請表e-mail: ndintu@ntu.edu.tw,逾時不予受理。(e-mail主旨:111-2學期獎勵金助理申請+姓名)
2.聘期:112年2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止。
二、申請限制:
1.111學年度第2學期需註冊在學之研究生。(限本所學生申請)
2.研究生在學期間,如有前學年(期)教學、服務或研究,學習及執行成果不佳或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處分確定之次月起未滿一年)者,不得申請本獎勵金。研究生受領獎勵金期間有前項之情形者,應停止受領獎勵金,並應繳回溢領款項。
三、勞僱型兼任助理獎勵金相關事項說明:
(一)工作內容:需參與本所教學或服務,擔任教學助理、行政助理或兼任之,包含公告之各項工作內容說明。
(二)工作時數及薪資:
1.每月工作總時數50小時,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不含用餐時間),每月工作日數累計不得超過23天。
助理出勤記錄表需於工作執行完畢之次月10日前送給所屬管理教師簽章並繳交至所辦公室備查。
2.薪資:碩士生每人每月為10,000元、博士生每人每月12,000元。
(三)受僱之研究生需負擔個人勞保費、健保費(轉入本校者需負擔個人健保費,未轉入者需負擔2%二代健保費)。學校負擔「雇主負擔勞保費」、「雇主負擔健保費」及提撥「雇主負擔勞退金」等費用。並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動相關法規進行勞工管理及差勤管理等事項。
(四) 檢附「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獎勵金實施細則」供參。
四、工作準則:
(一)、應注意下列事項:
1.於排定工作時段者,請務必準時到達。
2.工作或值班時請嚴守公務機密,並以公務為優先,不得使用電話從事聊天行為。
3.公務用電腦不可任意安裝非公務所需之程式,避免公用電腦遭受破壞,個人之機密性資料及文件不得儲存於公用電腦。
4.工作時請注意禮儀。
5.請勿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作息。
6.保持清潔,物品應歸定位。
(二) 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1.非值班時間且非公務之需要,不得使用公用電腦及電話。
2.值班時間未指派工作之空檔可以看書。
3.有好友或同學前來,如非公務需要,勿逗留聊天。
(三) 一般規定:
1.如於排定工作時段無法前來工作者,需辦理請假。
2.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視實際情況取銷其工作:
(1) 請假達三次以上。
(2) 遲到二十分鐘以上達三次。
(3) 工作態度不佳。